市科技局、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19.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快发展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
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0.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再解决600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县乡公路4000公里,新增通村公路1000公里,新建村邮站7000个,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00座,新增农村户用沼气10万户,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市水务局、交通运输局、邮政局、农业局,洛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1.按照国家新扶贫标准,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再实现110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市扶贫办、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2.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民办公助机制。
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三化”发展支撑保障能力
23.以完善网络、内联外通、提升水平为重点,加快推进豫西地区高速公路及跨省通道建设,继续实施连霍、京港澳高速扩容改造,基本完成高速公路网构架,力争新增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实现所有县城20分钟上高速目标。
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4.统筹做好资源勘查、煤矿改扩建和安全改造、新矿井建设,提高煤炭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市国土资源局、工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5.加快西气东输二线省内配套支线管道建设,开工建设西气东输三线工程。
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26.加强生态建设。推进伏牛山、桐柏山和大别山、太行山山地生态区和平原生态涵养区建设,构建沿黄生态涵养带、完善区域生态网络。加快矿区生态恢复、煤矿塌陷区治理和农村土壤修复。继续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完成造林400万亩。
市林业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