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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过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机构报送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通过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机构报送2011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京药监注[201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7〕214号)要求,加强我市药物研究监督管理,经研究,请各有关单位就2011年度开展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工作情况、人员和培训情况、实施GLP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等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总结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药监局药品注册处。邮件主题请注明“2011年度执行GLP报告+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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