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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今年将根据我局“十二五”规划和工作发展需要对现行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予以修订完善。各单位要依据市局新修订下发的责任制,修改和完善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组织深入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各单位9月底前,将新修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市局责任制办公室备案。年底,局党组将对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新修订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大专项治理力度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继续全面落实廉政准则。一是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二是治理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治理违规放贷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三是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行为;四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保持、巩固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果。一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抓好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建设实施、资金管理、重大设备和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治理工作;二是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控制规模,严格经费管理;三是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和落实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四是继续开展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五是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技术审评、技术检验及人、财、物等各项工作中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
  四、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及2012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部署,在药监系统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 “三大体系”,既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
  2012年,围绕建立“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在市药监系统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突出防控重点,尤其是对审评审批、认证检查、检验检测、稽查执法等工作,要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要在药监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全面推进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重点是在药品GSP 、GMP,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及行政处罚中推行。实行主管局领导负总责,部门领导(处长)直接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对于不涉及上述工作的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实际确定一项工作实施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  同时,依托我局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信息化基础工作。将风险防控的要求定制在电子办公、行政审批、业务管理等信息化系统的程序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程序控制和痕迹管理,推进权力网上运行,使电子政务网络成为廉政风险防控的信息化运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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