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
通过扎实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节约保护水资源、关心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自觉性,提升全省水利系统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促进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与水利改革发展相适应,依法治水管水的水平与水利现代化建设相适应。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
《决定》和我省《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部署和落实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服务现代化防汛防台抗旱减灾体系的建设,服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的建立健全,服务水生态环境的全面改善,服务现代水利发展体制机制的建设,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把握规律,改革创新。把握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水利改革发展的新要求,贴近实际,服务民生,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方式方法,健全长效机制,增强工作活力。
--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对象的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施教,确定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水利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水法制宣教引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开展水事活动,通过水法制宣教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大力开展河道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成效,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
二、学习宣传的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水利系统各单位要着重加强《
宪法》、《选举法》、《
立法法》、《
国家安全法》、《
反分裂国家法》、《
保守国家秘密法》、《
民法通则》、《
物权法》、《
侵权责任法》、《
刑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仲裁法》等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学习宣传,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努力提高水利系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
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提高水利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