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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为10万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为10万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的通知
(沪民老工发〔2012〕7号)


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

  为切实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老年人社区支援服务”之一“为10万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项目,推动“社区支援”这一新型社区为老服务模式,进一步构建本市“9073”养老服务格局,更好地为本市10万名高龄纯老独居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为10万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项目名称定为:“老伙伴”计划。

  (二)主要内容

  为老年人提供互助服务是老年人社区支持体系的一部分,在概念上区别于专业服务(如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和自助服务(家庭成员照料),其特征是以社区成员之间的情感为纽带,开展与家庭和社区生活密切相关的互助服务,同时增进社区关系。

  “老伙伴”计划是以结对互助的方式,由低龄老年志愿者向高龄老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其内容主要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开展预防失能、健康科普、精神慰藉等家庭关爱和生活辅助服务,预防或降低风险的发生,促进高龄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交往。

  互助服务内容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规定内容”,由三个子项目组成:老年慢性病患者家庭自我保健与急救知识技能普及项目;老年人生命教育项目;预防长者被忽视项目。这三个子项目在市级层面通过招投标选拔专业社会组织研发互助服务产品,并通过培训210名核心志愿者的方式,将这些产品配送到社区。

  除了以上规定内容外,在市级层面还将统一开展社会组织和核心志愿者的能力培训。

  二是“自选内容”,可由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设计开展特色化的互助服务活动,并以项目化的方式开展。活动的主题和内容由各区县自行决定,其形式可分为集体活动(利用社区活动设施开展)和上门服务,数量不少于3个。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本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通过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的方式,激活社区中巨大且潜在的人力资源--低龄、健康老人;通过固定结对的互助服务形式,强化社区关系,维持高龄老人的社会联系,预防年龄隔离;通过探索互助服务的管理模式和内涵,克服传统互助服务普遍存在随意性强、持续性差的问题,构建互助服务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招投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培养发展一大批有能力的为老服务组织,从而达到激活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关系、发展互助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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