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银安委发〔2012〕10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望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以及银川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的宏伟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核心,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行政执法,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奋斗目标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有效控制自治区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任务,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2年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
(1)加大《意见》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途径,采取讲座、研讨、集中培训等方式进行宣讲,在全市开展声势浩大、广泛深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人心。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的共识和合力,使《意见》建立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前置、加强长途客运和校车安全监管等重要制度措施家喻户晓,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有利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