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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皖政办〔2012〕1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环境保护规划(2011-2015年)

  为加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方案》(皖发〔2010〕3号)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一、环境形势分析

  (一)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中,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包括江淮丘陵岗地生态区、皖西大别山北麓中低山森林生态区、沿长江平原生态区和皖南山地丘陵4大生态区(见附图)。

  1.江淮丘陵岗地生态区。位于示范区北部,江淮分水岭横贯,地貌类型复杂多样,包括低山、丘陵、岗地、湖滨与沿河平原等。生态环境较为脆弱。

  2.皖西大别山生态区。位于示范区西部,大别山南麓,分布有鹞落坪、枯井园、板仓、万佛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完整性保存相对较好,具有区域生态安全保障重要作用。

  3.沿长江平原生态区。位于示范区中部沿江区域,湿地区位极其重要,众多大型湖泊集中成片,构成全国著名的华阳河湖群,对长江中游洪水调蓄具有重要作用;分布有升金湖、淡水豚、安庆沿江、十八索等众多自然保护区,是生物多样性保护集中区域。生态环境相对较好。

  4.皖南山地丘陵生态区。位于示范区南部和东部,自然植被保存较好,自然与人文景观丰富,分布有牯牛降自然保护区和九华山等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较好。

  (二)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1.主要大气污染物。根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数据,示范区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301400.96吨,占全省排放总量的56%。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276883.26吨,占全省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55.4%;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24434.8吨,占全省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的63.9%。示范区2010年烟尘排放量261103吨,占全省排放总量的69.2%。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245094.28吨,占全省工业烟尘排放量的72.6%;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16008.91吨,占全省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的40.3%。示范区工业粉尘排放量190978.54吨,占全省排放总量的83.74%。

  2.城市空气。“十一五”期间,示范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并有进一步转好趋势。2010年,合肥市空气环境质量为三级标准,其余7个设区市的空气环境质量均能满足二级标准要求。影响示范区各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在铜陵、安庆市为二氧化硫,在其余城市均为可吸入颗粒物。合肥市可吸入颗粒物指标较高与城市建设密切相关。

  3.酸雨。示范区大部分地区位于酸雨控制区,“十一五”期间,除六安(金安区和舒城县)和原地级巢湖市外,其余城市均不同程度出现酸雨,其中铜陵、池州市酸雨污染较重。总体来看,示范区酸雨污染状况属轻酸雨区,近年来铜陵市酸雨污染状况有所加重,其余城市污染状况无明显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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