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吉建墙〔2012〕1号)
各市州、县(市)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
为了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业更加快速、健康的发展,加快调整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结构,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地区特点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需要,现将《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1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请各地建设、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并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积极按照《目录》要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快技术改造,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确保新型墙体材料产业良好快速的发展。
附件:《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12年版)》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附件:
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2012年版)
一、地级城市行政区范围
(一)砖类
1、孔洞率大于28%、条型孔的无粘土烧结多孔砖(符合GB13544技术要求,同时强度等级≥MU15,抗冻性满足F50)。
2、孔洞率大于40%的无粘土烧结空心砖(符合GB13545技术要求,同时抗冻性满足F50)。
3、蒸压粉煤灰多孔砖(符合JC239和CECS256技术要求,同时强度等级≥MU15,抗冻性满足F50)。
以上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当采用机械化或自动化生产工艺和电子计量配料系统。其中:生产第1、2项产品应当使用隧道窑干燥和焙烧,单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不小于6000万块(折标准砖),长春市、吉林市相关企业年生产能力不小于12000万块(折标准砖);生产第3项产品应当使用全自动液压砖机,蒸压釜蒸汽压力0.8MPa以上,单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不小于6000万块(折标准砖),长春市、吉林市相关企业年生产能力不小于12000万块(折标准砖)。
(二)砌块类
1、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8239技术要求,同时强度等级≥MU10,抗冻性满足F50)。
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符合GB15229技术要求,同时强度等级≥MU5,抗冻性满足F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