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以下条件者通过备案审查:
供地计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方式和供应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备案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供用计划编制规范》、湘国土资办发[2010]180号文件和本审查技术要点的要求;土地供应指标及分解科学,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方式和时序合理;供地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有力。
技术路线方法科学、论证充分;土地供应潜力的调查分析和供应能力的确定依据充分;土地需求预测方法科学,过程完备;土地供需平衡、区域协调;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变化说明准确;表格数据与文本、说明书、图件保持一致,数据之间无逻辑问题;图件表达规范、上图要素齐全。
6.2原则通过备案审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通过备案审查,修改后重新上报备案:
备案材料齐全但格式不规范;
土地供应指标及分解科学,但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方式和时序等尚需调整;
土地供应潜力的调查分析和供应能力的确定不充分;
土地需求预测方法科学,但过程不完备;
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变化说明理由不充分;
表格数据与文本、说明书、图件有出入;
图件表达不规范、上图要素不全。
6.3暂缓通过备案审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通过备案审查,修改后重新上报审查:
供地计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有冲突,土地供应方式和供应程序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符;
备案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供用计划编制规范》和湘国土资办发[2010]180号文件要求;
土地供应指标及分解不科学,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方式和时序不合理(如供应总量过大,供需不平衡;供应结构不合理,保障性住房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等三类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足70%等);
土地供应潜力的调查分析和供应能力的确定欠妥;
土地需求预测方法选择不合理,过程不完备;
土地供应总量增幅过大且无原因说明。
附件一:
×××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市本级或全市)文本格式
一、×××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