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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启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启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的通知
(湘国土资办发[2010]205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

  2010年12月9-11日,省厅在长沙市举办了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应用培训班,对土地整治和占补平衡全程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对有关土地整治监测监管、耕地占补平衡全程监管系统的功能与应用进行了培训。为保障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在2011年1月1日正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将于2010年12月1日启动运行。12月1日至8日期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系统中信息已全部导入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所有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挂钩和核销均转入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进行。

  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系统已于2010年12月9日关闭运行,所有需报备的土地整治项目均须按照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的要求进行备案。

  三、2010年以前立项的中央分成新增费、地方新增费、开垦费安排的各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请在2011年1月1日前在升级后的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完成报备。

  四、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子项目信息在2010年1月1日前完成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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