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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兰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物价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和农村消费环境,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结合我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2〕310号)的统一部署,将从即日起开展全市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

  一、检查范围和时限

  本次检查按照国家“三强三保”的总体思路,严厉查处各种不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不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时限是2011年1月1日以来的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对连续性重大违法案件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二、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水利、林业系统收费,涉及农村文化生活、农村基础设施、农产品流通、农民建房的价格和收费,国土系统、人防系统收费,涉及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负担的价格和收费以及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减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的时间和方式

  全市涉农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从2012年4月1日开始,5月20日结束。此次检查由市物价局统一部署,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市价检局对市属涉农单位收费情况进行抽查。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涉农价费专项检查旨在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不仅是一项常规的检查工作,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涉农价费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围绕国家“强生产保供给、强科技保发展、强民生保稳定”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检查的组织领导,周密制定检查方案,精心部署检查力量,严格落实责任制度,确保检查扎实有序进行。

  (二)合理统筹,突出检查重点。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检查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筹安排,并结合当地实际,对以往检查中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检查,以点带面,确保检查覆盖面和检查质量。要结合本次涉农价费专项检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回头看,防止违法现象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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