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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中府办电〔2011〕4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为做好2012年我市春运工作,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准备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物资〔2011〕89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运形势分析
  据预测,2012年春运期间,我市公路水路将发送旅客949.16万人次,预计比2011年增长28.24%,其中省内跨市旅客发送量115.52万人次,减少1.73%,跨省旅客发送量44.72万人次,减少1.82%,市内公共交通运输客运量775.63万人次,增长37.43%,水路运输13.29万人次,增长4.94%。另外,广珠城轨预计发送旅客约59万人次,同比略有增长。预测省内客流将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东莞、惠州等线路,省际客流主要集中在广西、湖南、江西、贵州、湖北等线路。主要特点如下:
  (一)高峰时段较长。今年春运相对去年提前了11天,由于元旦、春节“两节”距离较近,节前返乡流、学生流和旅游探亲流将叠加,客流高峰的峰值和持续的时间将会超过往年,给春运组织带来较大影响。
  (二)客流压力较大。我市积极落实措施推动社会经济双转型,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格局,我市外来务工人员总量稳中有升,人员流动性加大,公众出行需求旺盛,预计旅客发送量将继续增长,客流压力仍然较大。
  (三)困难不容忽视。一是天气状况不明朗,道路畅通与否受天气因素影响较大。今年春运较早,春运期间我省及周边省份出现恶劣天气的可能性较大,将给我市公路旅客运输特别是省际旅客运输增加难度。二是安全生产形势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少数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得到真正落实,部分站场“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动,容易出现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给春运工作带来安全隐患。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我市作为全省春运工作的重要战场之一,春运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运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以人为本、优质高效”的原则,扎实认真地做好春运各项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山市2012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邓小兵(市政府)
  副组长:吕东玲(市政府)、张锦宏(市交通运输局)、刘大明(公安局)
  成员:刘浩君(市委宣传部),何杰斌(市政府应急办),黄金贺、刘建辉、柳生林(交通运输局),陈秀贤(发展改革局),侯银辉(经济和信息化局),蓝海斌(民政局),吴镜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汉东(卫生局),赵国荣(安全监管局),梁洪正(物价局),邓立山(交警支队),张文(旅游局),黄静(气象局),徐家发(公路局),罗浩荣(中山海事局),林锋(中山航道局),范少海、钟洁迎(广珠城际轻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春运办”),办公室主任由黄金贺兼任,副主任由柳生林、邓立山兼任。市春运办实施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故。工作时间值班电话及传真电话:88801873;夜间(假日)值班及传真电话:88860660。
  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和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中山海事局、中山航道局、公路局、交警支队等有关成员单位以及各水、陆客运业户、客运站场,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本企业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春运应急预案,并于2011年12月23日前将春运工作方案、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24小时值班电话(附件1)报市春运办。
  三、提前准备,合理安排运力
  春运期间,各种客流交织在一起,形成客运的高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各镇区、各有关单位要对春运客流的结构、数量和高峰时段有充分的认识,根据春运客源客流分布和流向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春运运力,在总结以往春运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运输组织和应急疏运方案。交通运输、发展改革部门和公交企业要重点做好汽车客运站、城轨、码头等与市内交通的衔接疏运,并妥善安排清晨和夜间的客运服务。
  各客运企业和站场要按照旅客出行需求,结合各站场的候乘和发送能力,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客流的特点制定运输方案,提早制定运输组织和应急疏运方案,提前编排好车、船的运行和加班计划,优化运力配置,用好用足运能。同时,按照市春运办制定的《中山市春运常备应急运力安排计划》要求,有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做到负责人、车辆、驾驶员、通讯落实,确保及时、快速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发生,于12月23日前填写《中山市春运常备应急运力联系通讯表》(附件2)报市春运办。
  四、强化措施,确保春运安全
  安全工作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履行安全主体职责,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
  (一)建立和健全安全责任制。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与各镇区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明确各镇区春运安全责任,各镇区与辖区内的客运企业、站场及企业内部要按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各项春运安全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发生。春运期间实行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等部门,在春运前深入到本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客运站、旅游景点站场、城轨站点、码头、乡镇渡口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督察指导,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备一律不准投入春运。做好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事故预防工作,制定突发情况下车辆通行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同时要组织辖区内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运输沿线的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做好人流聚集的客运站内和站前广场的防火、防爆和治安工作,严防不法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车票”、“黑票点”、“黑站点”等欺行霸市非法活动,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三)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的管理职责,严格道路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各客运站场、道路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广东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等五项安全制度的规定,落实好车辆“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春运前对投入营运的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技术性能和消防救生设备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运输工具技术状况良好。各客运站场要严格按照客车客船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实行出站例检制度,严禁车船超载出站(港);并对停、发车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物品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出行,维护好客运站场秩序。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广大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宣传教育,自觉做到不超时、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
  (四)公安、海事、交通运输部门要互相配合,加大监管力度,对参加春运的全部营运车、船进行安全检测,确保参加春运的车船符合营运安全要求,严禁无证无照客车、船舶投入春运。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参加春运的企业资质、车船技术的审查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发放春运证。港航、海事等部门要积极协同当地政府,加强镇区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严禁超载、滥载,对用农用船、渔船等非客渡船非法载客行为要坚决查处,在节日期间港口、码头严禁一类危险品装卸作业,严禁在恶劣天气和气象条件下从事渡运,确保乡镇渡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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