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桃江黄瓜辣椒基地,面积5万亩。以桃花江镇、灰山港镇、修山镇为中心,以绿洲农业公司、和平蔬菜合作社等为主体。
8、安化野生蔬菜基地,面积10万亩。以山山食品公司、仙池界有机生态农业合作社等为龙头,带动野生蔬菜生产和加工。
9、水生蔬菜出口基地,以莲藕、慈姑为主要品种,面积5万亩。以赫山区泉交河镇、八字哨镇、兰溪镇、牌口乡,资阳区沙头镇、茈湖口镇为中心,以广东恒丰农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丰莲农场等为主体。
10、有机蔬菜基地,面积5万亩。以西畔山洲有机蔬菜合作社为核心,建设沅江市赤山有机蔬菜基地;以湖南农业大学“双百富民工程”项目为核心,建设大通湖区千山红有机蔬菜基地;以益阳三益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为核心,建设赫山区泉交河有机蔬菜基地。
(四)10个蔬菜龙头企业。支持一批生产带动型、加工带动型、产业链延伸型的蔬菜企业加快发展。以辣妹子食品、湖南乡土农业、益阳世林食品、益阳永生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重点,做大做强蔬菜龙头企业。到2013年培育和发展年产值过6000万元的企业10个,其中过亿元的5个,创省级以上龙头企业3个。
(五)1个蔬菜物流中心。通过招商引资及争资立项,建设1个集聚力强、辐射力广的蔬菜物流中心。建设钢架交易棚厅、蔬菜冷藏库、信息及电子交易平台,配套净菜加工、配送中心。
四、主要措施
(一)创新发展方式。强化产前服务,积极推动以土地信托流转为主的流转模式,发展规模蔬菜生产。引导菜农成立蔬菜专业合作组织。鼓励设施栽培、种苗设施建设以及蔬菜冷链建设。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投资蔬菜领域。建立健全乡镇蔬菜技术服务机制,鼓励乡镇农技站走向市场,积极参与蔬菜产业发展。对重点乡镇和蔬菜龙头企业、合作社,在土地流转、技术培训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在基地建设、设施栽培等项目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加强生产能力建设,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
(二)提高综合产能。加强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大棚等栽培设施建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强防虫网、频振式杀虫灯等技术装备,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加强菜田耕种机械和喷滴灌设施的应用,提高规模化生产能力;加强集约化育苗设施建设,提高优质种苗供应能力;加强冷链设施建设,提高贮运保鲜能力;加强蔬菜的分级包装和深加工,提高升级增值能力。推进与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农科院等院校的技术合作,加大蔬菜生产技术研究与技术培训力度。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扶持优良品种的引进、推广,建设3-5个设施育苗中心(场),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育苗供苗。
(三)完善市场体系。以搞活流通带动产业发展。支持蔬菜主产区县(市)批发市场建设,改善市、县中心批发市场场地、道路、交易棚(厅)、水电、信息服务、质量检测、采后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培育经纪人队伍和民间流通组织。规划建设1个集聚力强、辐射力广的蔬菜物流中心。鼓励农贸市场、蔬菜加工企业与基地实行“场地挂钩”、“厂地挂钩”,支持大型连锁超市与蔬菜企业、合作社实现“农超对接”。实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拓展蔬菜市场功能。在蔬菜物流中心建立电子交易平台。建立全市蔬菜信息系统,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
(四)加大投入力度。在积极运用市场手段扩大融资的同时,区县(市)要在整合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蔬菜发展的支持力度。凡征用蔬菜基地的,必须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按不低于20%的比例安排,用于蔬菜产业发展。发改、国土、水利、农业、科技、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部门安排的相关项目和资金要向蔬菜产业倾斜,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蔬菜冷链运输设施建设。金融机构对带动农户多、有竞争力、有市场潜力的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要纳入信贷支持范围,优先受理,优先安排信贷资金。开展企业、专业合作社、大户以土地经营权证为抵押物的贷款业务。结合利用“信贷早春行”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支持蔬菜龙头企业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探索开展蔬菜保险业务,建立蔬菜生产风险补偿机制,降低蔬菜生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