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濞夋洖绶ユ穱鈩冧紖 | 濞夋洖绶ラ弬浼存 | 濡楀牅绶� | 缁儳鎼ч弬鍥╃彿 | 閸掓垳绨ㄥ▔鏇炵伐 | 濮樻垳绨ㄥ▔鏇炵伐 | 缂佸繑绁瑰▔鏇炵伐 | 鐞涘本鏂傚▔鏇炵伐 | 鐠囧顔撳▔鏇炵伐 | 閸氬牄鈧偓閵嗏偓閸氾拷 | 濡楀牅绶ョ划楣冣偓锟� | 濞夋洖绶ラ弬鍥﹀姛 | 閸氬牆鎮撻懠鍐╂拱 | 濞夋洖绶ョ敮姝岀槕 | 閸欐瓕鈧啴顣芥惔锟� | 
濞夋洖绶ラ崶鍙ュ姛 | 鐠囧顔撻幐鍥у础 | 鐢摜鏁ゅ▔鏇☆潐 | 濞夋洖绶ョ€圭偛濮� | 濞夋洖绶ラ柌濠佺疅 | 濞夋洖绶ラ梻顔剧摕 | 濞夋洝顫夌憴锝堫嚢 | 鐟佷礁鍨介弬鍥﹀姛 | 鐎诡亝纭剁猾锟� | 濮樻垵鏅㈠▔鏇犺 | 鐞涘本鏂傚▔鏇犺 | 缂佸繑绁瑰▔鏇犺 | 閸掓垶纭剁猾锟� | 缁€鍙ョ窗濞夋洜琚� | 濡楀牅绶ョ搾瀣◢ | 閵嗏偓閵嗏偓閵嗏偓閵嗏偓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实行“两转变一纳入”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三条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社会保障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社会保障费用筹集由个人缴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国土资源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被征地农民名单的核定,补偿方案的制定报批和征地补偿费的计算。

  国土资源部门对辖区内的农用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数量和土地数量变化台账,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政府补贴年限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个人缴费部分的收缴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台账,负责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政府补贴年限以后社会保障费个人缴费部分的收缴以及社会保障待遇的计发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政府缴费部分的收缴。

  公安部门负责建立征地后被征地农民台账,并做好相关户籍管理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相关社会救助工作。

  卫生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被征地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上述部门,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第二章 就业培训

  第五条 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第六条 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状况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劳动保障就业服务机构按《湖南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登记和统计。

  第七条 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其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第八条 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享受与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同等的相关收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濞夋洖绶ユ穱鈩冧紖 | 濞夋洖绶ラ弬浼存 | 濡楀牅绶� | 缁儳鎼ч弬鍥╃彿 | 閸掓垳绨ㄥ▔鏇炵伐 | 濮樻垳绨ㄥ▔鏇炵伐 | 缂佸繑绁瑰▔鏇炵伐 | 鐞涘本鏂傚▔鏇炵伐 | 鐠囧顔撳▔鏇炵伐 | 閸氬牆鎮� | 濡楀牅绶ョ划楣冣偓锟� | 濞夋洖绶ラ弬鍥﹀姛 | 閸氬牆鎮撻懠鍐╂拱 | 濞夋洖绶ョ敮姝岀槕 | 
濞夋洖绶ラ崶鍙ュ姛 | 鐠囧顔撻幐鍥у础 | 鐢摜鏁ゅ▔鏇☆潐 | 濞夋洖绶ョ€圭偛濮� | 濞夋洖绶ラ柌濠佺疅 | 濞夋洖绶ラ梻顔剧摕 | 濞夋洝顫夌憴锝堫嚢 | 鐟佷礁鍨介弬鍥﹀姛 | 鐎诡亝纭剁猾锟� | 濮樻垵鏅㈠▔鏇犺 | 鐞涘本鏂傚▔鏇犺 | 缂佸繑绁瑰▔鏇犺 | 閸掓垶纭剁猾锟� | 缁€鍙ョ窗濞夋洜琚� | 閵嗏偓閵嗏偓閵嗏偓閵嗏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