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户口在中心城区行政村的服刑、劳教人员(含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凭释放证明或解除劳教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办理;
(四)出生入户人员,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出生证明及父母户口簿办理;
(五)夫妻投靠的,凭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办理;
(六)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的,凭父母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投靠人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办理;
(七)未成年人被收养的,凭民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收养证明、被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
(八)上级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下列人员,凭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准予登记为城镇居民:
(一)无地或人均耕地在0.2亩以下的行政村居民,凭国土部门的征地审批证明办理;
(二)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固定(含租赁)住所,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凭相关证明办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登记为行政村居民:
(一)中心城区行政村居民已取得蓝印户口的;
(二)夫妻投靠中投靠人已登记为城镇居民的;
(三)机关事业单位干职工以及离、退休人员。
第八条 行政村居民不得擅自更改年龄。已迁出、已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不得擅自更改迁出、登记时间。
第九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员,由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市中心城区行政村(资管委)名单
一、资阳区:共12个村(资管委)
|
1
| 大码头街道办事处
| 金花湖资管委
|
2
| 汽车路街道办事处
| 永丰资管委
|
3
| 长春工业园
| 接城堤资管委、五里堆资管委、杨树资管委、马良资管委、龙塘资管委、白马山资管委
|
4
| 长春镇
| 清水潭村(部分)、新祝村(部分)、南丰村(部分)、白鹿铺村(部分)
|
二、赫山区:17个村(资管委)
|
1
| 会龙山街道办事处
| 红星村
|
2
| 桃花仑街道办事处
| 桃花仑资管会
|
3
| 赫山街道办事处
| 大丰村、赫山村、茂林村、毛家塘村、团洲村。
|
4
| 金银山街道办事处
| 金银山资管委
|
5
| 龙光桥镇
| 全丰村(部分)、龙光桥村
|
6
| 龙岭工业园
| 石头铺资管委、帅家冲资管委、天子坟资管委、长坡资管委、漆家桥资管委、光明资管委、清溪资管委
|
三、高新区:共19个村(资管委)
|
1
| 朝阳街道办事处
| 沙河村、龙头山村、天星桥村、大明村、羊舞岭村、鸬鹚桥村、梓山村、江家坪村、姚家湾资管委、明月资管委、大海棠资管委、七里桥资管委
|
2
| 谢林港镇
| 石桥村、楠木塘村、猫村、中山村、石港湾村、凤形山村、涧山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