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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低压电力用户集中自动抄表系统的通告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低压电力用户集中自动抄表系统的通告
(益政通〔2011〕5号)


  为提高全市供电服务水平,规范供用电秩序,根据湖南省电力公司的统一安排,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城区(含县城)范围内推广应用低压电力用户集中自动抄表系统(以下简称集抄系统)。现通告如下:

  一、2011年,益阳市中心城区现有低压电力用户一律改用集抄系统,县城启动推广应用集抄系统。凡新增低压电力用户,一律采用集抄系统。

  二、现有低压电力用户改用集抄系统,先由供电企业与电力用户联系、确定具体更改系统时间。对原电能表表码数据,由供用电双方签字予以认可或由公证部门予以公证。凡需增加用电容量或新增电表的电力用户,应及时向供电企业办理申请手续。改用集抄系统所需费用(包括更换新表费用)一律由供电企业承担,不得向电力用户收取任何费用。

  三、电力用户应积极配合电能表更换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止更换、强行使用原电表。对集抄系统推广应用过程中发生的阻工、闹事以及蓄意损坏电表、表箱、线路等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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