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益政发〔2011〕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推动工业园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快益阳工业后发赶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市范围内的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专业产业园区,以及今后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
为便于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全市工业园区分为三类:一类是中心城区工业园区,即益阳高新区、东部新区、龙岭工业园、长春工业园;二类是次中心工业园区,即沅江经开区、桃江经开区;三类是其它区、县工业园区,即安化经开区、南县经开区、大通湖工业园。
二、产业布局导向。依托资源禀赋、工业基础、交通区位及城市发展等,实施“一体两翼”战略,坚持错位竞争、优势互补,打破行政区划,构建三大特色工业经济带。以现有中心城区及东部新区为“一体”,集中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绿色食品加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以丘陵区、环湖区为“两翼”,丘陵区重点发展有色冶炼、绿色能源、竹木深加工和绿色食品加工产业,环湖区重点发展以船舶制造、机械制造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和绿色食品加工、纺织、造纸产业。
工业园区引进企业必须按照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立足构建具有益阳特色的新型工业体系,快速发展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做优做精特色产业,大力开展招商引资。严格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一般加工制造类工业项目,严格控制低水平、小规模、高风险、低效率的资源开采和利用项目,严禁引进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项目。
为加快园区主导产业及关联产业的有序集聚,提高园内企业的相互协作和配套水平,各区县(市)要根据全市产业布局导向规划,科学谋划各自园区的产业空间布局。各园区要优先发展1-3个有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的主导产业,作为布局相对独立的产业集群培育;限制发展不超过3个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布局规划、高成长性能的配套产业;禁止发展按错位竞争原则没有产业比较优势,或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产业。对符合全市产业布局导向规划的工业项目,选址定点、规划设计方案报市园区规划工作委员会审批。与产业布局导向规划不符的项目,须报市园区建设领导小组核准,并严格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