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5月12日-14日,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结合本单位灾害风险、灾害特点,按照预案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声势,扩大影响。
接此通知后,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对今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5月19日前将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和相关资料照片分别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县民政局。
联系人:魏 国 联系电话:6029575 18935758976
康新生 联系电话:6025870 18935756002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2011年自治县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发布“防灾减灾日”公益短信,向公众宣传减灾避险知识。(此项工作由民政局牵头,中国电信焉耆分公司、中国移动焉耆分公司、中国联通焉耆分公司配合落实)
(二)为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免费提供“防灾减灾日”宣传挂图。(此项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落实)
(三)结合2010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的《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此项工作由县广电局负责落实)
1、宣传“防灾减灾”公益广告、影视作品;
2、宣传抗灾救灾、灾民房屋重建等内容;
3、宣传周期间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
(四)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防灾减灾宣传栏目”。(此项工作由县信息化办公室,县民政局提供相关宣传资料)
(五)宣传周期间,在安达商厦前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普及活动,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气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六)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要悬挂“防灾减灾”宣传横幅,并积极倡导每个公民开展“四个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