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县2011年度夏秋粮测产工作的通知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县2011年度夏秋粮测产工作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开展粮食测产工作,是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提高农产品品质、促进农产品结构优化的重要内容。为认真做好今年自治县夏秋粮测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毛拉肉孜·拜克 副县长
  成 员:马全民 县农业局局长
  高 敏  县统计局局长
  谭生俊  国家统计局焉耆调查队队长
  阿力木·买合木提  国家统计局焉耆调查队干部
  马文磊  国家统计局焉耆调查队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家统计局焉耆调查队,办公室主任由谭生俊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自治县夏秋粮测产日常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场)要高度重视夏秋粮测产工作,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国家统计局焉耆调查队。测产工作具体由乡镇农经站负责,各乡镇(场)测产地方点、国家点所在的村组要从人力、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今年夏秋粮测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夏秋粮测产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焉耆调查队印发的《农产量夏、秋粮测产步骤与要求》进行,具体测产技术由国家统计局焉耆调查队负责指导。严禁各乡镇(场)自行改变测产方案和步骤,不得弄虚作假、人为修改原始数据,严禁用查穗数粒法代替实割实测法进行测产。
  (三)对瞒报、拒报或迟报夏秋粮测产调查资料,影响全县测产数据准确性或测产汇总上报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将按《统计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测产统计报表要按规定如实填写,并及时报送国家统计局焉耆调查队。报送截止时间:夏粮预产6月10日前上报,实测7月15日前上报;秋粮预产9月10日前上报,实测10月5日前上报。
  主要农产品产量调查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今年县乡两级夏秋粮测产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测产任务。
  联系人:谭生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