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协办单位:县教育局、文体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档案史志局、广播电视局。
  协办有关负责人:李建春、燕婷、王萍、王大红、白文明、马明花、田斌。

  副县长崔继武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经贸、安监、公安、司法、工业园区、企业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州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县委九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的要求,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央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及自治州《实施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
  2、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发展工业、商贸流通业。根据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和自治县帮扶四十里城子镇工作部署,切实加大对分管口重大民生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和惠民资金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
  3、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究力度,坚决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
  4、深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督促企业领导干部认真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5、扎实做好国有企业改制、 重组和破产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工作。
  协办单位:经贸局、安监局、公安局(消防科)、司法局、综治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局、质监局、焉耆供电分公司。
  协办领导及有关负责人:刘智慧、张恒、马剑、李增润、艾尼·买买提、刁殿强、胡志勇、李程、林兴华。

  副县长张普江
  责任范围:协助田卫东同志抓好发改委、财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协助毛拉肉孜·拜克同志抓好水利、林业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对农发工作和金融、保险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州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县委九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的要求,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