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农资打假、动物防疫、农机补贴等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问题。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少数农村干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4、加大惩治和预防涉农腐败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协办单位:水利局(水管总站、世行办)、农业局(乡企局、农经局)、农机局、林业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畜牧兽医局(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站)、供销社、气象局。
协办有关负责人:麻志国、马全民、张曙平、刘宝录、哈斯木.木沙、艾合买提.亚森、马新义、李刚。
副县长申蕙蓉
责任范围:对分管的教育、文体、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州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县委十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的要求,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中央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及自治州《实施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廉政准则》,加强对分管范围内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
2、加强对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实现自治县文化产业重点突破,提升文化软实力。根据自治区“民生建设年”和自治县帮扶四十里城子镇工作部署,统筹抓好双语教育、医疗卫生等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
3、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4、加大各类文艺演出、广播电视节目审查审批力度,把好舆论导向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