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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4、转变政府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树立“变化、变革、创新”的理念,大力倡行“新疆效率”、提升“新疆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及自治州《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大力整治“庸、懒、散”现象,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发挥好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人财物管理使用及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要职能、重要事项的全方位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6、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指定的评估机制,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着力解决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小金库”、庆典活动和公务用车等问题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
  7、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继续做好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做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精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加强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8、扎实做好乡镇政府换届以及机构改革工作,预防和纠正人事改革及编制管理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编办。
  协办领导和有关负责人:田卫东,林海峰、陈文杰、郑书平、周岩、艾尼·买买提、李仁勇、牛美琳、马英成、马道兰。

  常务副县长田卫东
  责任范围:协助金一鑫同志组织实施县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对全县城市经济系统和县政府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州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县委十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的要求,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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