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完善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253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和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2009年,宝安区启动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大胆探索和创新社康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体制,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现决定在全市推广宝安区这一社康改革的成功经验。
根据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深圳市政府《关于发展社区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深府〔2006〕130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0〕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区健康服务发展现状,在宝安区社康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深圳市完善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完善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体制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深圳市完善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体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市社区健康服务体系,落实《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推进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实行属地一体化管理,建立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和医院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上下联动机制,形成“院办院管、双向转诊、联网运营”的服务模式,切实提高社区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需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立高效精简、权责清晰、相对独立的管理体制,健全专账管理、成本核算、科学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完善有激励、有约束、人尽其才的用人与分配机制,实施理念先进、运作高效、互联互通的物流与信息系统,巩固社区首诊、功能落实、健康管理的服务模式,使社区健康服务的政策保障落实到位、人员素质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达到完善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体制和创新社区健康服务运行机制的改革目标。
二、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