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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牵头负责部门:县教育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财政局、文体局、审计局等。
  (七)继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中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等级界定、调查处理程序和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负责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经贸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八)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治安卡点、客运服务检查点、林木检疫临时站点以及县域内防疫检疫临时消毒点的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农副产品收购环节监督管理,维护农牧民利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治理公路“三乱”的长效机制。
  牵头负责部门:县交通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公安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农机局等。
  (九)继续深化“四项资金”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大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大额资金做到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牵头负责部门:县财政局。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民政局、建设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审计局、林业局、社会保险管理局、焉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等。
  (十)全面加强部门行业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民生建设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与行政机关效能考评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按照《自治县机关效能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缺位、错位、越位、不作为和乱作为等现象,确保履职到位。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把机关职能转到依法管理、照章办事和搞好服务上来,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等七项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制定量化的、操作性强的内部效能考评办法,并把效能考评与年终实绩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使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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