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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自治县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自治县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自治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自治州纠风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自治县201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纪委七届七次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州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州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推进自治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化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做好强农惠农资金整合工作,切实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不到位、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保障和维护农牧民土地权益和草场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整治、占补平衡等环节损害农牧民利益的问题。加强农牧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坚决纠正面向农牧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牵头负责部门:县农业局(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畜牧兽医局(牧民草场权益)、财政局(强农惠农资金)、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资)、工商局(农资打假)。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民政局、教育局、水利局、林业局、审计局、农机局、供销社、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局等。
  (二)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补偿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依法拆迁,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严肃查处无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牵头负责部门:县国土资源局(农村土地征用)、建设局(城镇房屋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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