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草原使用权证换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自治县草原使用权证换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自治县草原使用权证换证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发明电〔2011〕13号)要求,今年,我县将统一更换新版《草原使用权证书》,同时收回1989年县人民政府颁发的草原使用证和1996年发放的草场有偿承包合同书。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以加强草原法制管理为主线,以保护草原资源、维护牧民合法权益、实现草原可持续利用为目标,明晰草原权属,认真落实草原承包经营制,积极推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促进我县畜牧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为了全面掌握全县草原的面积和分布情况,了解草原利用现状,维护牧民合法权益,实现草原可持续利用。从2011年开始,利用1年时间,完成全县4乡4镇3场统一更换新版草原使用权证书工作,实现四至界限明确、权属明晰、责权分明、管理规范。
二、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县草原使用权证换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金一鑫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德平 县委常委
毛拉肉孜·拜克 副县长
成 员:彭麦昌 县新农办副主任
海学智 县民政局局长
李仁勇 县财政局局长
杨淑萍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马全民 县农业局局长
哈斯木江·木沙 县林业局局长
艾合买提·牙生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毛新安县草原站站长
赵春斌 焉耆镇镇长
阿不都热依木·尤努斯 七个星镇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