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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的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

  请有关单位负责统一报名,于5月10日前将报名表和参加培训的人数(见附件1)发电子邮件给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并通知本单位人员参加培训时带2张1吋彩照(核发合格证用)。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25162197、25162274

  传 真: 25162274  网址:www.smec.gov.cn

  邮 箱:yxjxjy@vip.163.com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计生局负责通知本辖区内的有关单位参加此培训;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相关人员分期分批参加培训考核,保证培训和工作两不误;

  (三)经培训核发的《深圳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将作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的材料之一。

  (四)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统计参加培训人员情况,并于2011年6月底报我委医政处备案;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详见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通知(www.smec.gov.cn)。

  附表:深圳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班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
  深圳市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姓名

科 室

职 称

职 务

IC卡号

电 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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