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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植树造林工作的通知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春季植树造林工作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的文明新风,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促进美化、绿化建设。现就做好我县2011 年春季植树造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1年我县计划完成农田防护林3983.5亩,零星植树15万株的植树造林任务。各乡镇(场)在2011年4月-5月期间要积极动员部署,按照目标任务(见附件),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植树造林活动。同时,要尽快做好“四旁”造林绿化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自治县植树造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金一鑫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德平       县委常委
  成 员:哈斯木江·木沙   县林业局局长
  麻志国       县水利局局长
  田 斌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赵春斌       焉耆镇镇长
  阿不都热依木·尤努斯 七个星镇镇长
  马建军       永宁镇镇长
  买买提·吾斯曼   四十里城子镇镇长
  张青山       五号渠乡党委副书记
  艾海提·玉素甫   北大渠乡乡长
  那特尔       包尔海乡党委副书记
  吐尔洪·依不拉音 查汗采开乡乡长
  纳 龙       良种场党总书记、场长
  陈晓军       王家庄牧场党总书记、场长
  王世明       丰达实验农场副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哈斯木江·木沙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植树造林日常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场)要切实加强植树造林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住春季植树的有利时机,落实责任,充分调动适龄公民参与国土绿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今年植树造林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宣传。各乡镇(场)、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植树造林的重要意义,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三)落实责任。4月下旬,自治县植树造林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场)植树造林栽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没有完成栽植任务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完成补植任务;逾期仍未完成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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