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2011年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优惠政策
  1、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逐步解决30户以上(含30户)农村安居富民工程集中点道路、自来水、供电设施建设(不含电线、自来水入户/接口费)。
  2、对按要求进行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建房户,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进行资金补助,各集中点每户建房补助12000元。原居民点规划合理的危旧房拆除并在原址重建的,少于10户每户补助8000元,多于10户(含10户)每户补助12000元。四十里城子镇每户建房补助10000元。
  3、按照建筑节能要求,对新建建筑外围护结构(外墙、屋面、塑钢窗)采取节能措施,外墙粘贴7cm聚苯板或挤塑板,屋面使用10cm聚苯板或挤塑板,窗户使用双层玻璃塑钢窗,每户追加补助2000元。
  4、对按要求进行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五保户、残疾户、贫困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每户补助20000元(其中安居富民资金每户10000元,民政、残联资金每户10000元),民政、残联建房户名单经村、乡镇(场)公示无异议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民政、残联核实。
  四、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安居富民工程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场)要把农村安居富民工程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充实完善机构,加强人员配备,特别是村级工程管理人员配备,强化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同时加强农村安居富民工程补助资金的发放监管,资金发放公示后由乡镇(场)财政所在10个工作日统一发放完成,县安居富民办公室监督,在发放过程中坚决杜绝各种方式代收费扣款行为发生。
  (二)强化农村安居富民住房建设任务的落实力度
  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自治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将任务落实到村、组、户,狠抓落实,进行整村推进、连片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安居富民工作任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优惠政策,并报县安居富民办公室备案。协助农村安居富民住房宅基地、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和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发放工作,调动农户建房积极性,确保房屋建设当年开工当年竣工,推动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稳步开展。
  (三)加强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
  各乡镇(场)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本着“群众第一、民生优先”的思想,严把工程质量关,认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争先创优、经验交流现场会。建立乡、村两级质量监管体系和验收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好工程质量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加大农村工匠、建房户的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农村工匠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质量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建设,保证农村安居富民工程优质安全可靠。将农民增收和安居富民紧紧联系在一起,将群众受教育和进行监督结合在一起,使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接受全社会监督,保证工程质量。
  (四)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主要采取以农牧民自筹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原则。一是积极争取发改、民政、水利、交通、农业、卫生、环保、电力等部门和单位在行业政策方面的支持,在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二是争取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小额住房贷款,解决农民建房资金不足的突出问题。贫困群众住房可采取社会帮扶、村民互助的办法,加大建房力度。三是对口支援乡镇、村的定点帮扶单位要将帮助贫困户建房作为重点帮扶项目和内容给予大力援助。四是国土资源管理局免费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局免费办理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和集体土地房屋产权证。
  (五)强化集中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按照“提升亮点、打造新点、改造旧点”的要求,各乡镇(场)一定要加大农村安居富民集中示范点的建设力度,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和督促指导,抓好整村连片推进工作。新居民点规划编制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着眼于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村镇规划要以中心村建设为突破口,按照区域相对集中、布局合理的原则,促进空间科学布局、功能优势互补、资源有效整合,创建生态文明新社区,改善农牧民居住环境。除原居民点规划合理的危旧房(旧房必须拆除)可进行原址重建外,严格控制零散建房。把各项惠农政策同时纳入农村安居富民工程集中建房点中,在同等条件下,进入集中点按规划建房的建房户享有优先权。制定有效的集中建房点方案,将卫生厕所、沼气池、自来水、道路等项目和庭院设施农业发展同时纳入集中点规划和建设范围,“以点带面”开展工作。与拟建房户签订建房协议,把工程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落实到村、组、户,明确目标。积极谋划“一村一特色”,“ 一组一特色”,建设一处,发展一处,致富一处。各乡镇(场)要按照集镇建设规划拆旧建新优先高标准完成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以此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提高人居环境。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