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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2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2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2〕42号)


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县级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管理,依据《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和管理办法》),现开展2012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11年4月30日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机构,且符合《认定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1.《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2.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
  4.孵化器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复印件;
  5.孵化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相关文件复印件;
  6.《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见附件2)及大专以上管理人员学位证书复印件;
  7.《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场地情况表》(见附件3);
  8.孵化场地证明材料(采取租赁、合作等方式形成的企业孵化场地,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文件);
  9.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场地使用合同复印件及有关情况证明材料;
  10.《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企业情况表》(见附件4)及有关经营证明材料;
  11.企业孵化资金证明材料和上年度使用说明;
  12.近两年成功孵化案例介绍(2-3个);
  13.如申报专业技术型孵化器,需附上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中试基地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用途、单价);
  14.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向所在区(县级市)科技主管部门或广州高新区各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2.各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进行汇总并提出书面推荐意见,于受理截止日期前集中提交到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受理窗口。受理窗口设在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3.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评审和会议答辩,并依据专家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以文件形式确认为市级孵化器。
  四、受理截止日期
  2012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1.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高新处
  联系人:韩艳红
  联系电话:83124747
  2.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联系人:蒲军、王雪峰
  联系电话:87502961、87502959
  地址:广州天河东路242号

  附件:1.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表
  2.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3.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场地及在孵企业情况表
  4.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企业情况表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上级主管

部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手机

 

单位地址

 

邮编

 

固定电话

 

传真

 

建设类别

□综合型孵化器 □专业孵化器(专业方向:     )

孵化基地地址

 

孵化面积(m2

 

管理人员人数

 

其中大专以上人数

 

其中专业背景人数

 

入驻企业数量

 

其中孵化企业

   

实际运作年限

 

具有统计数据年限

 

孵化器注册资金(万元)

 

孵化资金

(万元)

 

享受政策

□孵化器   □孵化企业  (具体附相应说明材料)

管理制度

□    入驻标准 □毕业标准 □在孵企业数据库

□    其他:          (具体附相应说明材料)

服务功能

请简单列举,具体附相应说明材料

  

其他需说明情况(可附页)

 

附件材料说明(目录):

      

单位意见:

 

 

 

日期:      (签章)

区科技主管部门意见:

 

 

 

日期: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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