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广州市创新基金重点创新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2〕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增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符合国家要求的创新基金重点项目,形成初创期创新项目--成长期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完整的创新基金支持体系,争取更多的项目获得国家项目的支持,促进企业快速成长,现将2012年度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创新培育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重点创新培育项目,是广州市创新基金新设的项目类别,旨在围绕相关产业或行业发展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对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重点创新培育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市财政资助金额60万元,区县财政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配套支持,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
二、项目申报条件
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印发的《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须知》、《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见科技部创新基金网(www.innofund.gov.cn)。各申报企业务必认真阅读和领会,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予受理。重点创新培育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2011年末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持续运营时间;2009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600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
(二)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2009-2011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即2011年营业收入比2008年营业收入增长超过100%);2011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01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三)企业须承担过市级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四)优先支持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程序
1、在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gzsi.gov.cn/)中注册,已经注册的单位则需在“单位信息管理”模块中填写或完善单位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等信息;
2、在“单位信用管理”模块提交单位近三年内(2009-2011年)所有已立项在研的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进展情况等信息(省市立项项目信息已提前导入,请注意核对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并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