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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2〕70号)


广州高新区经科局及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县级市)科信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组织2012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2〕210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我市2009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参加复审。为做好有关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复审申报条件和要求、申报材料要求等请见《通知》有关规定。
  二、复审时间安排
  根据省高企认定机构工作安排,我市复审工作共集中受理两批,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一)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
  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5日;窗口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25日。
  (二)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
  企业在“高企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窗口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
  三、复审受理程序
  (一)设置用户名、密码。2009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在“高企工作网”上重新注册,但需重新设置用户名和密码、变更注册机构和激活账号(操作指引详见《通知》附件1)。如需查询系统注册码或变更联系邮箱,请按照《通知》附件1第四条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区、县级市科信主管部门或广州高新区及各科技园管委会,下同),由所在地区科信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后报市科信局处理。
  (二)填写、提交复审申报材料。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在【复审申报】模块,按要求填写复审申报材料,上传附件,完成网上提交。企业打印填报的申请书,并与相关申报证明材料、附件等装订成册,把纸质资料提交给所在地区科技主管部门。
  (三)各区科信主管部门受理材料,进行核实后集中报送。企业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地区主管部门,由各科信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和汇总,抽取不少于申请数10%的企业实地核实申报信息,出具考察意见(见附件2)。并于截止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胶装)一式三份和汇总表(见附件3),交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窗口,受理窗口设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地址:天河区翰景路1号金星大厦二层楼C1房,联系人:张军伟、杨富强,电话:38029239、38029263,E-mail地址:gzhtea@188.com)。受理窗口不接受单个企业的直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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