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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广州市优秀中小学班主任评选工作的通知


  三、评选原则

  评选及申报工作必须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分级负责的评选办法。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将评选工作的意义、评选条件、评选程序以及评选名额等向干部、教职工广泛宣传,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把关,严格审核推荐材料,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有失职行为造成责任事故和违反财经纪律等行为,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市教育局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处、基础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和广州市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广州教育学会小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广州教育学会中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组成“广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广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审办公室”),“市评审办公室”设在广州教育学会小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地址:广州市环市西路39号广州市协和小学内,邮政编码:510030,联系人:谭遇芳,联系电话:86507883、13662311198)。各级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精心组织,相应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次评选、推荐工作。

  五、评选办法、程序

  本次评选工作采取书面、网络报送两种形式进行。“市评审办公室”建立了“广州市优秀中小学班主任评审系统”(网址:http://px.gzbzr.cn,首页有“使用说明书”供下载,技术支持电话:18925180073,麦老师)。

  (一)推荐。各学校可推荐在职在岗班主任参加评选(名额由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分配),推荐名单必须经过群众酝酿、评选、推荐等程序,并在所在学校公示5天,然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初审(市教育局属学校直接向“市评审办公室”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附件3)。

  (二)初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附件3,名额分配参照2011学年度《广州市教育统计手册》中的有关数据)须于2012年2月29日前在“评审系统”完成初审、上报工作。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局属各学校要将《2011年度广州市优秀中小学班主任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见附件4,A4格式打印,该表可在评审系统上直接打印)报送“市评审办公室”。同时将《2011年度广州市优秀中小学班主任推荐表》和《2011年度广州市优秀中小学班主任考察表》(见附件5)的电子版上传至电子邮箱:xh192211@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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