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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3)探索高职院校以专业、课程、学分认定为基础的面向市属中职学校、市属技工学校自主招生制度改革,探索高职院校以学业水平考试和面试为基础的面向市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制度改革。

  (4)加强市属高职院校实训中心的建设,强化社会服务能力,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面向区域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为企业职工和社区人员提供多样化继续教育,为中职毕业生在岗学习提供高等学历教育。

  (5)继续承担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与再就业的社会责任,为城乡退役士兵提供高职教育与技能培训;积极开展科技三下乡、农业技术推广、农村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服务新农村建设。

  (6)逐步探索建立公办职业技术院校生均综合定额为主的预算管理体制。

  (7)积极推动高职院校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大力实施高职院校毕业生“双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长远目标(2013-2015年)。

  (1)制定《广州市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指导意见》(暂定名),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办学中的职责和权益,实现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体制与机制的重大突破。

  (2)架设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之间的发展桥梁,打通阻碍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瓶颈”,加快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院招生专业的衔接,全面推进市属高等职业学院与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三二分段”培养模式和面向市属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制度改革。

  (3)建立符合高职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准入标准和制度,改革高职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4)推进高职教育学制改革,积极探索举办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构建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相互畅通的立交桥。

  (5)落实和探索扩大学校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招生考试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

  (6)深入开展市属高职院校内涵建设,高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教育质量全面提高,高职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和能力不断增强。

  (7)整合优化职业技术院校资源,加快建设一批与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适应的职业院校。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高职教育办学新体制。

  1. 完善投入机制,逐步加大教育投入。

  (1)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机制,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拓宽教育经费渠道,建立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培养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2)加快建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制度,构建涵盖齐全、导向明确、增长合理的生均拨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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