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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环保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环保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环党组发〔2012〕6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2012年自治区环保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2012年自治区环保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按照“基础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抓突破,整体工作抓提高”的要求,现提出2012年自治区环保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强化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定期接访下访等制度。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经验,修订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制定科学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三、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照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分工方案及实施办法,逐项盘点梳理各项任务的进展情况,加大落实力度;组织做好调研工作,认真谋划、起草2013~2017年惩防体系工作规划。

  四、加强对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认真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问题监督检查,继续配合环境执法部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工作专项执法检查。

  五、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今年,我厅政风行风建设任务仍十分繁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环境保护行政业务管理与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时布置安排工作任务、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落实。出台《自治区环保系统2012年政风行风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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