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召开2011年度环境申报统计年报会审会议的通知
(新环总量发〔2012〕9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为做好2011年度环境申报统计年报会审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准确反映我区主要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定于2012年3月14-22日召开环境申报统计年报会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对各地环境申报统计年报数据进行集中会审。
二、参会人员
各地州市环境申报统计工作分管领导,总量控制人员,环境申报统计报表审核人员(申报登记、环境统计人员),数据库管理人员各1人,重点县市申报统计工作技术骨干1~2人。
三、分组、时间安排及会审地点
第一组:乌鲁木齐市
时间:3月14日-15日(上午10:30时到达会议地点)
第二组:伊犁州、塔城地区、哈密地区、和田地区
时间:3月16日~18日(15日下午报到)
第三组: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地区、博州
时间:3月18日~20日(17日下午报到)
第四组:巴州、阿勒泰地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
时间:3月20日~22日(19日下午报到)
地点:新疆科技干部培训中心(乌市科协路科协院内,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院后)
四、会审准备工作要求
(一)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污染源数据管理工作的通知》(新环总量发[2012]17号)要求,准备环境申报统计年报数据库及填报说明、简要数据对比分析、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
(二)对照污染源数据管理检查组反馈的意见逐一整改、落实。
(三)协调好各县(市、区)及有关企业的环境申报统计人员,以便在会审中发现问题及时联系、落实。
五、会审携带资料及工具
(一)重点企业申报统计报表(纸质)。
(二)数据录入转换软件数据库、环境统计数据库、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