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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一)研究团队项目

  1.主要支持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决定的意见》,重点资助以下专题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绿色化工,农产品加工与食品安全,空气污染物环境行为及污染控制,新能源利用与先进制造,中药现代化,云计算与LED理论与关键技术。
  本年度研究团队项目暂不受理数理学科和管理学科。

  2. 项目研究期限为5年,研究团队申报人(协调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承担国家或者省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申报人(协调人)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平均年龄应小于45周岁(含45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院士可不纳入平均年龄的计算范畴)。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报研究团队项目:(1)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或核心成员;(2)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负责人。

  3.鼓励跨部门和地区、多学科的合作研究,应具备必要的研究条件,其研究工作以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重点项目

  1.申报内容应围绕我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问题的研究;

  2.申报内容应曾获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政府委托研究的项目除外),并已按计划结题但研究工作从未中断,可望取得突破的项目。

  3.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承担国家或者省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院士除外),申报项目须附国内查新报告(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或核心成员不得申请重点项目。

  本年度资助40项左右,暂不受理数理学科和管理学科。

  (三)自由申请项目:鼓励自由探索,特别是鼓励青年科学家开展创新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

  本年度资助400项左右。

  (四)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申请人必须是从未主持过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获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含3年,计算截止至申请当年1月1日)。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须附申请者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注:只需附在书面材料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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