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表彰全省收费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粤价〔2012〕50号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去年以来,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收费管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民生改善方面取得突出成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2392 )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广东省收费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落实情况,我局对2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各项指标及其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评选出广州市物价局等26个全省收费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卢丽等30名全省收费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现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附件1:
全省收费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地 市 单 位
广州市 广州市物价局
越秀区物价局
深圳市 龙岗区物价局
珠海市 香洲区物价局
汕头市 澄海区物价局
佛山市 禅城区发展改革局
韶关市 韶关市物价局
翁源县物价局
河源市 和平县物价局
梅州市 五华县物价局
惠州市 惠东县物价局
汕尾市 陆丰市物价局
东莞市 东莞市物价局
江门市 新会区发展改革局
阳江市 阳东县物价局
湛江市 麻章区物价局
地 市 单 位
茂名市 高州市物价局
肇庆市 高要市物价局
清远市 清远市物价局
英德市发展改革局
潮州市 潮安县物价局
揭阳市 揭阳市物价局
揭阳市物价局直属分局
云浮市 云浮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