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稳定物价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粤价〔2012〕56号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根据省纪委、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印发的《2012年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和《广东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粤纪发〔2012〕4号、5号),结合全省物价工作会议部署的任务,现将《2012年度稳定物价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2年度稳定物价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好省纪委、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印发的《2012年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和《广东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粤纪发〔2012〕4号、5号),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制订2012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2012年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关于“加强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的部署,充分认识今年价格运行环境的复杂性和稳定物价工作的重要性,坚持把落实稳定物价有关工作作为价格工作重要任务来抓,按照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稳定物价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稳定物价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查找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稳定物价各项政策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稳定物价有关工作到位,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保障。
二、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2012年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监督检查工作要点》中关于“加强对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粮油肉蛋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煤电油气化肥等重要生产资料生产供应和价格运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降低流通费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等情况,稳定价格总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部署,结合全省物价工作会议部署的任务,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开展如下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