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濮政办〔2010〕7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便民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便民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服务水平,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广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便民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深入推进全市乡村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探索为民服务的新途径新机制,促进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服务理念的变革和服务方式的转变,为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内容
围绕“为民、惠民、利民”这个核心,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切实达到“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方式明显改进、服务效率明显提高、农民群众明显满意”的目标。
(一)提升服务理念。切实增强农村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服务。
(二)建设服务网络。整合资源,加强县乡村三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要进一步提升规范化建设和服务水平。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工作站要达到“一网两有”,“一网”即乡镇(办事处)要建设便民服务网站,与县(区)行政服务大厅联网办公,并逐步把电子监察延伸到乡镇(办事处)便民服务工作站;“两有”即有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有健全的工作制度。行政村(居委会)便民服务点要做到“四有”,即有场所、有固定值班人员、有便民服务事项登记薄、有公开的办事流程或办事指南。要将包村干部和村委会成员的职务、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制成牌子挂在服务点门口,方便群众联系。行政村(居委会)便民服务点建设要以村委会办公地点为依托,有条件的村(居委会)可以提高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