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市活动安排
(一)做好“长三角”、“珠三角”驻地招商后续工作。前段时间我市先后在上海和深圳开展了大规模的驻地招商活动。各县(区)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资源,跟进线索,派出精干人员赴广东、江苏针对台商开展洽谈对接。
(二)做好赴台湾招商工作。我市将以此次河南台湾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台招商引资工作,根据省商务厅统一安排,市领导将带队参团赴台湾招商。各县(区)要立足自身优势和产业定位,把吸引台资作为大招商的工作重点,寻求大招商工作的新突破。
(三)参加
“2010年豫台经贸合作洽谈会暨项目签约仪式”。
三、项目准备
每个县(区)要收集、汇总、精选10个以上重点招商项目,赴台招商县(区)至少准备5个以上对接项目,于9月21日前报市商务局外资科,力争提高驻地招商对接成功率,保证我市招商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区)至少要有一个项目在2010年豫台经贸合作洽谈会暨项目签约仪式上签约。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10年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副市长王保华任组长,市商务局、市台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局长张天和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张宏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参会组织协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河南台湾月活动是我省举办的一项重要经贸文化交流活动,是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中原崛起的重要举措。招商引资工作是河南台湾月活动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努力把本次活动办成文化交流和经贸往来相结合的盛会。
(二)突出重点,超前工作。要强化项目意识,及早安排,周密部署,在积极做好邀商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驻地招商、主动登门拜访客商,积极对接洽谈项目,争取有一批大项目上会签约。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2010年河南台湾月活动招商引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突出位置,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细化方案,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