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免费婚检的时限
结婚登记前三个月内。
(三)免费婚检机构的认定
开展免费婚检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市卫生局审批并公布。
(四)免费婚检程序
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免费婚检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婚检费用先自行垫付,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时,凭婚检机构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和婚检费用收据报销婚检费用。
(五)免费婚检服务内容
1.婚前卫生指导。卫生、人口计生等有关部门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开展以生殖健康为主要目的、与结婚生育相关的医疗保健知识宣传教育。
2.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按照
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项目分为常规检查和特殊检查,其中常规检查为免费项目,检查项目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血压、第二性征以及生殖器)、常规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胸透、肝功能检查、乙肝表面抗原检查、梅毒淋病检查、艾滋病抗体筛查、ABO血型及RH血型监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检查)。特殊自费检查项目根据医学建议和自愿原则确定。
3.婚前卫生咨询服务。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应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提出“适宜结婚”、“不宜结婚”、“暂缓结婚”、“不宜生育”等相应的“医学意见”以及其他预防、治疗措施,医生应针对医学检查中所发现的异常情况及受检对象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认真解答、交换意见、提供信息,帮助其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适宜的选择。
(六)档案管理
婚检医疗机构要对婚检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不得泄露婚检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婚检当事人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检档案。
四、经费保障
(一)免费婚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包括体格检查和常规辅助检查两大类,共11个项目,市城区每对当事人婚检费用共计267元(其中男费用 128元,女费用139元),县级每对当事人婚检费用每对226元(其中男费用108元,女费用118元)。
(二)经费筹集、管理及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