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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环渤海驻地招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濮阳市环渤海驻地招商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濮政办〔2010〕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商务局制定的《濮阳市环渤海驻地招商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濮阳市环渤海驻地招商活动工作方案
(市商务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为加快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积极承接环渤海地区产业转移,推进我市与环渤海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按照《2010年濮阳市招商引资行动计划》总体安排和市政府要求,我市将在北京、天津等环渤海地区开展大规模、高规格的驻地招商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我市正在部署开展的“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为指导,创新思想观念,优化招商方式,以京津地区高新科技产业为依托,以拜访客商、对接项目为基础,突出行业招商、产业集群招商和园区招商,注重引资引智引技相结合,重点引进大项目和战略投资者,促进我市与环渤海地区间的经济、文化、科技交流合作,以驻地招商的成果检验“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的效果。

  二、驻地招商活动安排

  (一)组织队伍赴天津等地驻地招商

  利用京津地区央企密集、高校云集、科技资源集中的优势,聚集当地客商、项目资源,突出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对接招商,组织各县(区)开展驻地招商活动。

  实施时间:11月10日-11月30日;
  实施地点:北京、天津及周边地区。

  (二)举办天津驻地招商项目签约仪式

  举办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举办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三)工作进度要求

  11月初,制定、下发方案,召开筹备会,听取各县(区)前期筹备情况汇报,动员和安排部署活动具体事宜;11月10日前,市县小分队赴北京、天津及周边地区开展驻地招商;11月12日,在天津驻地召开会议,听取各县(区)人员到位和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三、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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