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濮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濮政办〔201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推进《濮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工作,确保完成《濮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濮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实施濮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任务分工
为推进濮阳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根据濮阳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现对《濮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关于战略目标
1.知识产权拥有量显著增长。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每百万人专利拥有量年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进入全省先进市行列,申请国外专利数量明显增加。注册商标数量年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版权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明显提升。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数量明显增加。拥有一批优良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得到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
由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农业局、林业局、质监局负责落实。
2.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明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 理制度和管理体系逐步健全,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市场主体主动依靠知识产权进行创新、创业、创富的意识明显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市总量的比重达到50%。
由市工信局、发改委、国资委、财政局、科技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负责落实。
3.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执 法体系基本完善,执法条件进一步改善,执法能力和保护水平明显提高。知识产权预警应急和维权援助机制初步建立,滥用知识产权现象明显减少,盗版、假冒等侵权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财政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广新局、公安局负责落实。
4.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大幅增强。形成完整的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执法队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区域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成功能完善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