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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郭俊(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成员:张玉民(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杨子玉(市发改委党组书记)
  杨学俭(市教育局副局长)
  裴建红(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傅东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组长)
  武森(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奇森(市司法局副局长)
  宋献普(市财政局副局长)
  雷学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霖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市城管办主任)
  陈建良(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
  李传军(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利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组长)
  李铁军(市卫生局副局长)
  逯迪(市体育局副局长)
  孙志红(市统计局副局长)
  田保群(市扶贫办副主任)
  刘志戈(人行濮阳市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赵成瑞(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赵成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一)县(区)政府
  县(区)政府负责本县(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推进工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河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标准》,明确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大在资金、人力、场地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力度,周密安排部署,科学统筹实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二)市残联
  1.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督导县(区)配齐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落实好工作待遇,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强化残疾人康复协调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

  2.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和康复服务机构。
  3.承担市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委托的日常事务。
  (三)市委宣传部
  1.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工作,营造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2.将扶残助残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推动扶残助残活动开展。
  (四)市民政局
  1.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持证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低保对象重点照顾。
  2.对“三无”残疾人,属城镇户口的,由社会福利院收养;属农村户口的,纳入五保集中供养范围,并根据其意愿到乡镇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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