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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濮政文〔2010〕3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濮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撤销原濮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原濮阳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王海鹰(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常奇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自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士伟(市人才办副主任)
  委员:董文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白忠善(市委编办副主任)
  杨学俭(市教育局副局长)
  裴建红(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岳志甫(市国资委副主任)
  郭奇森(市司法局副局长)
  宋献普(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矩鹤(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史庆林(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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