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濮政文〔2010〕3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濮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撤销原濮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原濮阳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王海鹰(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常奇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自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士伟(市人才办副主任)
委员:董文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白忠善(市委编办副主任)
杨学俭(市教育局副局长)
裴建红(市科技局纪检组长)
岳志甫(市国资委副主任)
郭奇森(市司法局副局长)
宋献普(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矩鹤(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史庆林(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