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濮阳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濮政文〔2010〕3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建立濮阳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一)组织落实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
(二)研究拟订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解决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督促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协作、求真务实的原则开展工作。
(二)联席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会议内容,报总召集人审定同意后负责召集,并根据会议的内容确定参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要准时参加会议。
(三)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制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牵头组织实施,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配合。
(四)各责任单位在协调落实工作中要做好专项工作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相关文件和方案等资料的整理或印发工作,有关文件、资料应同时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编发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简报,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要求,客观反映各县(区)、各成员单位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同时做好联席会议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印发工作,做好文件、方案等材料的整理和保存工作。
(六)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组织对全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考核,并提出表彰或批评意见。
三、联席会议的组成
总召集人:邹东波(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王建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传芳(市综治办副主任)
雷生云(市工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