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濮政〔2011〕11号)
2010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以“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为动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经过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和项目单位的共同努力,超额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17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33.03亿元,占计划的123.18%。建成投产投用项目126个,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4个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先进单位、4个重点项目投资目标完成先进单位、13个支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13个重点项目法人先进单位和3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成绩。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项目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11年重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2010年度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先进单位(4个)
清丰县人民政府 南乐县人民政府
濮阳县人民政府 市交通运输局
二、重点项目投资完成先进单位(4个)
范县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市水利局 市公用事业局
三、支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13个)
台前县人民政府 华龙区人民政府
市发改委 市监察局 市环保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国土局
市财政局 市工信局 濮阳日报社 濮阳电视台
中国工商银行濮阳分行 河南日报驻濮记者站
四、重点项目法人先进单位(13个)
豫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大广高速豫冀省界至南乐段)
濮阳永金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乙二醇项目)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万吨甲醇制20万吨烯烃项目)
河南永龙化工有限公司(100万吨真空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