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濮政〔2011〕21号)
201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一创双优”集中教育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狠抓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濮阳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综合保障水平,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我市在全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中名列第二,连续第7年被评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市”。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在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3个县(区)、22个先进单位和50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同时,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濮政〔2004〕54号)精神,对南乐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濮阳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别奖励3000元,对22个先进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别奖励2000元。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濮阳市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濮阳市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县(区)(3个)
南乐县、高新区、濮阳县
二、先进单位(22个)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局、市质监局、市油田教育中心、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政园林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供销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公路管理局、濮阳供电公司、濮阳龙宇化工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濮阳分行、中国移动濮阳分公司、市油田总医院、中石化濮阳石油分公司
三、先进工作者(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