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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
(焦政办〔20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143号)要求,全省将进行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为确保调整工作顺利推进,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必要性
  近年来,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市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先后进行了两次中小学布局调整,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学龄人口变动呈现新的趋势。一方面,农村在校学生数大幅减少,部分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闲置;另一方面,随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政策的落实,城镇中小学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为适应和满足我市经济社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需求,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势在必行。
  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形成科学、合理的中小学布局体系,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有利于有效配置教育资源,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有利于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同时,国家、省、市围绕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组织实施的一系列重大工程的实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布局调整的状况。因此,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市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设校,处理好需求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对中小学校布局进行全面规划,并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通过努力,在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前提下,使全市城乡中小学布局结构更趋合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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